50週年校慶常識問答比賽章程
宗旨:加強同學綜合運用學科知識,認識澳門基本法及澳門法律,了解學校發展歷史。
比賽組別:分初中組及高中組。
比賽組合:每隊由四人組成,其中三人是正選,一人是後備。同學可不限班別或年級自由組隊。
比賽形式:
a. 若各組別報名隊伍多於四隊,則需舉行筆試。筆試成績最好四隊進入決賽。
b. 決賽分必答題及搶答題兩部分,每隊設底分100分。必答題共10題,四隊輪流作答,答對1題得10分,答錯不扣分,在規定時間(5秒)內表示棄權,或未有作答者均不扣分。若答錯/棄權/未有作答,則由主持人讀出正確答案。
c. 搶答題共15題,答對1題得10分,答錯扣10分。最先按鈴隊伍須待司儀宣讀其組名後方可作答,若司儀未讀出組名即作答者視為答錯。若最先按鈴隊答錯,設一次補答機會予其他隊伍。若發問後5秒仍沒有隊伍按鈴,則由主持人宣讀正確答案。
d. 若隊伍在主持人未完全讀完題目前按鈴,主持人會立即停止讀題,若按鈴隊伍未能作答或答案錯誤,則作答錯處理。並設一次補答機會予其他隊伍。若發問後5秒仍沒有隊伍按鈴,則由主持人宣讀正確答案。
e. 若隊伍回答的答案未能與正確答案一致,而引起爭議時,將交由評判團決定隊伍答案是否正確。
f. 如各隊伍比賽結束後取得相同積分,則加賽搶答題,以決定各隊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