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章程
1) 活動目的:透過比賽的形式,激發學生音樂創作熱情,展現學生音樂水準,進一步促 進校園文化建設。同時為同學創建平臺及增加對聖保祿學校的瞭解和歸屬感。營造和感受校園的溫暖和快樂的校園氣氛,在過程中鼓勵同學透過音樂創作學習和分享,體會到團結和合作的力量。
2) 參賽資格:本校學生。
3) 參賽要求:每名參賽者/組別,只限提交一份參賽作品。
4) 作品規格:
a. 內容傳遞正面向上的信息
b. 時間長度以2-5分鐘為限。
c. 參賽項目:A)歌曲組:歌詞及曲譜之創作,提交樂譜簡譜或者五線譜。可以獨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演唱者不限參賽者本人; B)編曲組:單以旋律之創作(樂器演奏加分)。提交樂譜簡譜或者五線譜
d. 限以MP3、320kbps以上規格上傳之參賽作品;檔案大小勿超過10MB。
e. 如有使用人工智慧工具參與製作,需在報名表上標示,並標明產生的條件和修改過程(請多於50字)。
5) 遞交方法:將「報名表」及「參賽作品」之電子檔E-mail至:mail.com
6) 遞交日期:由即日起至4月30日
7) 評審委員會:
a. 評審委員會由學校推派代表;
b. 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決定,各獎項可以從缺;
c. 評審標準:創意30%,流暢30%,風格20%,演繹20%
8) 獎項:最佳歌曲,最佳歌詞,最佳編曲,最佳演繹
9) 獎勵:獎狀及禮劵。
10) 注意事項:
a. 參賽作品須保證為原創,如發現抄襲、剽竊、重製、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適當的內容參賽資格將被取消,參賽者也須自負所有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b. 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及使用權均歸屬澳門聖保祿學校所有;
c. 完成參賽程式後所有報名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的章程和比賽結果;
d. 本章程修改權和解釋權為澳門聖保祿學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