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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科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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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Learning Objective

音樂像英語和普通話一樣是人類用來進行溝通、表達情感和體現文化的一種方式。音樂是一種獨特的藝術語言,既能啟迪我們的思維,更可豐富我們的精神與生活。

教授音樂的目的是用來幫助學生了解和表達自我。音樂可以拓寬思維, 為學生提供了無限的空間, 讓他們利用音樂的獨特表現力, 自由地發揮想像力和抒發情懷。因此, 音樂教育正能培養學生的審美觸覺、創意和靈活開放的態度。最重要的是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 並發展對音樂的正面價值觀與態度。因此, 音樂科對提高學生的音樂素養, 以及促進他們全面的個人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經過四年的音樂教育,學生應能認識、欣賞和享受多類型的音樂藝術及其情景。學生應能掌握基本樂理常識,增強他們認識各類音樂的能力。另外,音樂教育應能提升學生的歌唱水平和興趣。學生能掌握最少一種樂器的基本技巧並能運用基本樂理常識簡單地創作音樂。

 

教學內容 Learning Content

通過訓練學生學習樂理知識,包括音符的音高,時值,拍號,調號,速度和力度的記號等,使學生得到了不可缺少的音樂基礎,使得學生可以順利的進行創作,演奏,演唱等一系列音樂活動,使學生的信心提高。

在發展學生的創作歌詞方面,通過教授學生分析粵語歌詞與國語歌詞上的不同創作方法,透過音程來反映出歌詞的音調,啓發學生根據標題或旋律的情緒和音調來創作歌詞的能力。

在旋律創作上,學生可以根據所學過的節奏,音符以及時值和調式來創作不同標題的旋律,並配合電腦軟件來教授學生創作。

在牧童笛教學上,學生可以用所學的樂理知識,進行音階練習,並循序漸進的學習不同調式和難度的樂曲,可以達到獨奏,合奏和伴奏的能力。

學生在學習音樂史及音樂風格的過程中,可以從中瞭解到音樂世界的博大,進而對音樂有著非常良好的審美觸覺和鑒賞能力,並可以從音樂家的生平中學習到良好的品質和美德,並在欣賞各類型的音樂中,培養出良好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培養出學生熱愛音樂,並使其產生濃厚的興趣。

教學活動 Learning Activities

每年學校會舉辦不同類型的音樂藝術活動來配合教學目標,例如歌唱、樂器、話劇、舞蹈以及作曲填詞等比賽來讓學生發揮想像力、創意能力和抒發情懷,亦會因應教學参與教青局、文化局和社區不同的藝術機構所舉辦的藝術活動。最常參與的有中國傳統藝術、中樂、西樂、舞蹈、戲劇和戲曲表演或工作坊。目的是讓學生欣賞不同表演藝術的機會,從而學習如何去欣賞和認識不同表演藝術的特色,明瞭尊重藝術的態度和其意義,並學習相關的劇場禮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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